行业观察丨AI伦理·智能体·公共数据·扫码入企0507~0510国家重点政策汇览
围绕实施《办法》,打通部、省、市政府部门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工作链条,健全多方参与、协同高效的治理机制,推动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在重点城市率先落地,建设一批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验证并制定5项以上相关标准,基本建成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案例库,研发一批技术工具和方法,选树一批典型示范应用,助力人工智能负责任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推动科技创新、提升治理能力、构建产业生态、增进民生福祉为导向,坚持安全可控,将智能体安全、可靠、可信作为发展的底线要求,贯穿智能体技术研发、应用部署与推广的全过程,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坚持规范有序,适应智能体技术演进规律,构建与现有政策法规衔接顺畅、行业自律自治、底线红线清晰的治理体系,有序推进智能体落地应用。坚持创新驱动,加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联动,体系化突破智能体关键技术,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机制,构建开放共享的智能体生态,提升产业创新活力。坚持应用牵引,重点围绕科学研究、产业发展、提振消费、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实际需求,发挥典型应用场景示范效应,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促进智能体技术验证、产品迭代、应用落地。
这两项标准明确了智能化的概念、等级划分和测试方法,告诉大家“什么是人工智能终端、怎么分级、怎么判定”,是所有品类标准的基础。终端智能化的分级体系,从L1响应级、L2工具级、L3辅助级到L4协同级,智能化水平依次提高,终端更“聪明”。其中,L4协同级将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在后续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N”是面向手机、电脑、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不同产品的具体标准。首批标准包括7个品类,后续将推进其他品类标准研制。
《标准》涉及移动终端、微型计算机、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多种智能终端产品。
为探索公共数据资源会计处理方法,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科学化管理,决定在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青岛市、重庆市、四川省等地区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成本归集试点工作。
各试点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以下统称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基础、行业分布及试点意愿等因素,选择本地区部分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试点单位名单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通知》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扫码入企”作了进一步规范。严格统一赋码,明确省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加强统筹,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加快整合赋码渠道,形成统一的“执法码”。强化各级各部门执法数据对接和信息互认。明晰检查内容,强调“执法码”是关联行政检查行为、显示检查任务的唯一数字标识,全面涵盖检查主体、人员、数量、事项、时间地点、结果等内容,企业一扫码,就可以清晰知道谁来查、查什么。明确扫码程序,严格扫码流程,入企检查前,执法人员要报批报备检查任务,系统自动生成“执法码”;联合检查的,一次只赋一个码。未取得“执法码”的,不得实施检查;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的,事后要限时补办。入企检查时,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码”,企业扫码核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以一键反馈。入企检查后,自动形成检查记录与执法文书,统一汇聚到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