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芒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芒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9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4〕14号)精神,加快推进芒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芒市教育体育局结合全市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牵头起草了《芒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经过征求意见建议、单位法律顾问法律审查、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研究、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等程序。《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全面巩固芒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上来,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加快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优质的义务教育。
《实施方案》明确芒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是:到2028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优质均衡评估标准,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和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全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城乡、校际差距逐步缩小。“双减”任务有效落实,学校作业管理水平、课后服务水平、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全市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共享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受教育机会、过程、结果更加公平,有效破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4个部分。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落实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的要求,按照全市城镇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调整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行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新优质学校生成,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按照省、州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建立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机制,推动校长、教师科学有序交流轮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改进教师评价机制,加快构建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三个阶梯递进的人才培养工作体系,重点帮扶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培养一批骨干教师。
3.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五育并举,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构建“教-学-评”一体化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有效教学模式,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充分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增强教研工作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效能。
4.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进义务教育评价改革,坚持开展好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切实扭转以分数为主的评价导向,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和活力。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实施阳光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
5.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完善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025年3月—9月为启动阶段,2025年10月—2028年6月为实施阶段,2028年7月—12月为迎检阶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和《德宏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进度表》,全面梳理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4个方面32项评估指标的基本现状,找准工作短板和问题,制定推进规划,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向市委、市政府汇报1次义务教育工作。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把义务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经费投入重点向乡镇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成员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金、人员、政策等保障。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工作规划,定期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全市创建任务未能如期完成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问责。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大对优秀教师、学生和学校的宣传力度,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我市《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主要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上与省级、州级文件保持一致,并衔接了《芒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相关数据做到与《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等现行文件相统一。
与省级、州级文件相比,我市《实施方案》不同之处在于:省级文件分为7块内容,州级实施方案是3个部分16条工作措施,我市实施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细化了20条工作任务,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对任务指标进行再细化、再分解,确保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工作落细。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是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已入学人数(含送教上门)占残疾儿童少年适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入学人数包括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习学生以及送教上门学生,残疾儿童少年适龄人口指6-14岁残疾儿童少年人口。
(二)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是指学校(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205类“教育支出”的拨款,含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