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班亚马的护框能力已是联盟顶尖但看约基奇对他的精彩进攻让我想起昔日那些霸道吨位型中锋仍然不可忽视
广东队跟山西队那场球,打得真叫一个揪心,比分上赢了,可这赢得太憋屈了。广东队那个年轻小将陈家政,在场上被撞得够呛,队医好几次都得冲上去。教练杜锋在旁边急得直吼,可裁判就跟没看见似的。等比赛一结束,篮协那边就出了份报告,这报告一出来,好多人都觉得CBA的公平性有点打问号了,感觉像是把一些藏在比赛里的猫腻给揭开了。
报告里说了,这场球裁判至少犯了四次比较明显的错误,其中有三次都让山西队得了好处,广东队算是最吃亏的。打到关键时候,裁判在八个进攻机会里漏掉了六次犯规,有四次防守的时候,对肘击和那种比较大的身体接触也没吹。
这些可不是小差错,而是直接影响比赛走向的大问题。网上立刻就炸了,好多人都在骂,说什么“主场哨”、“黑哨”,还有说裁判偏袒的。连篮协自己都承认,山西外援迪亚洛有两个动作该吹恶意犯规没吹,广东队的刘传兴也有一个类似的违体犯规没被判。
更离谱的是,有一次迪亚洛明显是个进攻犯规,裁判居然反过来吹了广东队的防守犯规!这种处理方式,真的让人感觉规则好像是可以随便改的。这种水平,连业余比赛都算不上。
咱就一条条说说迪亚洛那些动作,看看他把篮球场当成什么了。第一节刚开始没多久,迪亚洛背身单打陈家政,突然用胳膊肘顶到了小将的胸口,陈家政一下就被撞倒在地,疼得脸上都是表情。正常来说,这肯定是进攻犯规,可裁判吹了个防守犯规!这明显就是偏袒。
过了一会儿,第一节快结束的时候,在篮下抢篮板,迪亚洛的胳膊肘横扫过来,直接打在陈家政脸上。小将当时就倒了,捂着脸好半天没起来,现场观众都惊呼了,队医赶紧上去了。慢动作看得清楚,那一肘动作很伤人,力道也很大,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篮球对抗。
可裁判呢?装没看见!杜锋申请回看录像,裁判看了半天,居然还是维持原判,两次错判就这么硬生生地发生了。
篮协的报告里也说了,迪亚洛那个肘击动作,其实符合“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标准,是那种不合理的动作加上特别大的身体接触,属于有暴力倾向的犯规,应该吹违体。可实际比赛里呢?迪亚洛还在继续打,陈家政却带着伤继续硬撑。
第三节,在一次没有球的跑动中,迪亚洛又一次用肩膀撞到了陈家政的肋骨,小将疼得直接弯下了腰,需要队友搀扶下场,后来检查说是肋骨挫伤,得休息好几周。这根本不是打篮球,简直是把人当沙袋打。
除了这些报告里说的,场上还有很多其他不干净的动作,像绊腿、那种像锁喉一样的拉拽、冲撞时候的顶人等等,这些动作就像是隐藏起来的毒蛇,一次次把广东队的球员往受伤的边缘推。球迷们挖出来九游官方入口的视频,比报告里写得还要多。
更让人难受的是,裁判这种不吹犯规的情况,好像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普遍存在的。整场比赛,罚球次数和犯规的判罚差距太大了,广东队吃了大亏,可连个像样的解释都没有。杜锋在场边抗议,换来的可能是技术犯规的警告;球员倒地了,裁判却视而不见。
这根本不是技术不行,而是职业道德有问题了。他们把“主场哨”当成了保护伞,把客队球员的安全完全不在乎。迪亚洛这种在球场上故意伤害对手的人,一次次这样做,却因为裁判的包庇而逍遥法外。
陈家政这样的年轻球员,本该在赛场上展示自己的能力,却因为这些脏动作受伤,真的太令人心寒了。如果连最基本的保护都做不到,CBA怎么吸引新人?怎么维持联赛的形象?
这种判罚,毁掉的不仅仅是一场比赛,更是整个联赛的公信力。篮协发布报告,本应该是个纠正错误的开始,但如果只是简单承认一下错误,不严厉处罚涉事的裁判和球员,那这份报告就成了新的掩饰。裁判们,你们到底在保护谁?
是在保护比赛的公平,还是在保护那些故意伤害对手的人?一次次的纵容,就会导致更多次。球员们上场打球就会畏手畏脚,担心不小心就受伤了;教练们在场边说话也会小心翼翼,怕被驱逐。这哪里是体育比赛,简直就是把篮球变成了“谁手段脏谁就能赢”的角斗场!
迪亚洛和陈家政,这些名字已经被球迷记住了。迪亚洛,你的那些肘击、撞人、绊人的动作,已经有很多人都看清楚了;还有那些裁判,你们那几次“看不见”和“错判”,也逃不过大家的眼睛。
如果下次还敢这样,继续用哨子偏袒那些脏动作,伤害客队球员,那等待你们的,就不是简单的内部通知,而是严厉的处罚了!篮协必须要有真正的追责机制,停吹、罚款、禁赛,一个都不能少。否则,联赛的名声只会越来越差,球迷的热情也会一点点被消磨掉。
CBA不应该是格斗场!它应该是纯粹的篮球比赛,是比拼速度、技术、智慧和团队合作的地方,而不是充斥着肘击和伤病的角斗场。那些拿着“职业裁判”头衔的人,应该醒醒了!把底线守住,把公平还给赛场,把安全还给每一位球员。
否则,大家的愤怒会越来越强烈,直到把所有不公平的东西都烧成灰烬!球迷们不会再保持沉默,真正热爱篮球的人,也不会允许联赛被这些黑哨和脏动作彻底毁掉。必须严惩,必须改变,必须回归到纯粹的篮球!
否则,这种憋屈的惨胜,还会一次次发生在无辜的球员身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